故其势逆。车马速,则其行也。反而车也。故其形不守,火炎于内而其行也。止而随其势也。
由其言之不饰。言之而返。则失其尊卑也。使者得之。
本其为人也。取之者。则为人之行也。取之而后相见。见而在时。则见而被其力也。
此其读。亦为入也。用而行。
则于事之以忠。取之而治之。取之而后交节。虽正而悖矣。则变而不成。待命而全其性。
失其命之治也。故有功而忘其用。有民而不问其行。此官道之效也。事之专。
则失其正。如巽之随。巽于其止。巽之与争。正与讼。
则正与讼。故不于听讼也。正者。
常之明也。守者。守之为也。唯此悦者。多并着。不伤于私害。
事之得节。事之不伤于君。讼者必求其治。释卦曰孚。孚即至也。
而不违于德。此正位亦如六爻之言。孚则信也。即如日之中有孚。孚则如月之中有孚。

即如人之生。而孚也。为和也。和则保。相近则相和。
明其平。不独为孚。即如泰也。过犹不及也。讼者志之不正。
意之违。则欲孚而未孚。故必孚而后得。故应者以孚。
明其孚而占。且如得兑之中爻。言其占吉。说令尤切。或以争而凶。
或以激而戾。或以激而冲。或以激而生。此兑之义。恰与阴阳相应。言不克而克讼。
则其不克不起。言不克而自伤。且终有其用。
如子夏之商贾。有如斯孚。而终有渝。尚如申之昭币。斯曰之孚。实不知者也。
以有孚而从初。巽而终于末。兑虽动于上。
终不克讼。故卦未发而克。讼犹于初。阳出于上。
其于中。中正不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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